河南新野縣一輛正常行駛的摩托車,被一輛逆向行駛的警用摩托車攔停。攔車的兩名民警要求摩托車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接受檢查,摩托車駕駛人則對警員的做法表示不滿,要求執勤民警出示證件,否則不接受檢查。穿制服的民警拔走市民摩托車鑰匙,而市民則拔走了警用摩托車鑰匙。兩民警扔下警用摩托車離開現場,少時,在不遠處執勤的另外一位民警抵達現場,該民警在看過市民的相關證件後表示,摩托車駕駛人證件齊全,沒有問題。讓摩托車駕駛員不滿的是,後來的民警也沒有主動向其出示警官證。(11月22日澎湃新聞網)
  你不出示證件、我就不讓你檢查我的證件,這位摩托車駕駛員跟民警較起了真。這種較真合理合法——民警執法必須攜帶相關證件,並且應當亮證執法。否則,被執法對象有權不接受檢查。兩名民警不出示證件有錯在先,受到質疑後拔市民摩托車鑰匙也涉嫌粗暴執法。
  你拔我的車鑰匙,我也拔你的車鑰匙,這位摩托車駕駛員真夠牛的。他牛了,兩名民警卻“慫”了,立即離開了現場,讓另一名民警來檢查。為何會這樣?原來,最初騎警用摩托車攔截市民摩托車的兩位民警屬於協警,而後一位過來查看市民摩托車相關手續的才是正式民警。怪不得這兩位拒不出示證件呢,看來他們對協警不能單獨上路查車的規定很清楚。
  既然如此,他們為何還要查車,並且態度還很惡劣?讓人哭笑不得的是,隨後趕來的正式民警也沒有出示證件。由此可見,當地不僅協警素質不高,正式警察也存在執法不規範的問題。並且,類似問題或許還不是個別。
  拔民警車鑰匙竟然拔出一連串的問題,或許連當事人自己也始料未及。他的這種較真精神值得贊揚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民警也要守法規。如果在面對違法違規現象的時候,大家都能挺身而出理直氣壯地較真,就能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。當然,他的底氣和牛氣,來自於自己證件齊全,並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識。假如他證件不齊還敢較真,不被“狠狠地罰”才怪。這也不由得令人生疑:協警違規上路查車,是個人行為,還是單位指派?這麼做是否出於罰款需要?當地是否像媒體曝光過的某些地方那樣,或明或暗地下達有“罰款指標”?
  “警民互拔車鑰匙”拔出啥?涉事民警和協警當反思——執法者自己首先要守法,否則,己不正何以正人?同時,當地的公安機關更應反思由此暴露的問題,切實加強隊伍管理、規範執法行為。
  文/喬志峰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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